供方:
需方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供需双方议妥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。
一、产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金额、提货时间:
产品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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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型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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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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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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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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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货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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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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柴油发电机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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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K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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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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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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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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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预付款10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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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含税,含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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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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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KW发电机组配全自动控制柜,含电瓶,含运费。调试,安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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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人民币金额(大写): 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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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质量要求技术革新标准、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: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/T2820—97,需方在正确使用情况下,供方负责出厂后一年或运行1000小时(以先到为准)的质量问题,货物在正确使用中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供方需急时修理,如果修理不好供方有更换同样的设备义务,油机及零配件三包以油机厂说明书为准。出口商品保质期内供方提供国内配件供应,国外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。
三、提货地点:提货地点在供方工厂。
四、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: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运输,含运费,不含税费。在运输中如果出现货物的风险由供方承担,运输工具,运输人员等均由供方承担,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人员接收后,货物灭失风险由需方承担。出口产品供方只负责送货到港口交货。
五、包装费、调试费: 塑料皮软包装,出口产品包装费另算。免费指导安装调试。
六、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: 现场验收,如发现表面瑕疵,需在收货后十日内提出。
七、结算方式及期限:合同签订后,需方支付全款73000元后发货。
八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,供方承担修理、调换或退货等责任,如果需方预期不付款按日0.3%结算违约金。
九、其他:合同四份,未尽事宜,双方平等协商解决,争议提交供方地区法院处理。